①储运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的介质。
②储运易燃易爆的介质。
③储运强腐蚀性的介质。
2)全启式弹簧安全阀与爆破片串联组合安全泄放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安全阀与爆破片串联组合安全泄放装置应与罐体气相相通,且设置在罐体上方,罐体内部介质在超压排放时应直接通向大气,排放口方向朝上,以防排放的气体冲击罐体和操作人员。
②组合装置的总排放能力应当大于或者等于罐体需要的最小安全泄放量,罐体安全泄放量的设计计算按照引用标准进行。安全泄放装置的排放能力应当考虑在发生火灾时或者接近不可预料的外来热源而酿成危险时(对真空绝热罐体还应考虑真空绝热层被破坏时),以及压力出现异常情况时均能迅速排放,并且此时各个安全泄放装置的组合排放能力应当足以将罐体内的压力(包括积累的压力)限制在不大于1,加倍的罐体设计压力范围内。
采用安全阀与爆破片串联组合装置时,安全阀的排放能力应当按照安全阀单独作用时的排放能力乘以修正系数0.90。
多个安全泄放装置的排放能力应当是各个安全泄放装置排放能力之和,安全泄放装置排放能力的设计计算按照引用标准的规定。
③爆破片的爆破压力应高于安全阀的开启压力,且不应超过安全阀开启压力的10%。
④爆破片应与安全阀串联组合,且在非泄放状态下与介质接触的是爆破片。
⑤组合装置中爆破片面积应大于安全阀喉径截面积。安全阀与爆破片之间的腔体应设置排气阀、压力表和其他合适的指示器等,用以检查爆破片是否渗漏或破裂,并及时排放腔体内蓄积的压力,避免因背压而影响爆破片的爆破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