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冷剂钢瓶必须经过检验。
2.盛有制冷剂的钢瓶应远离热源和阳光直射,不得严重撞击或跌落。
3.瓶内制冷剂应装到85%左右,用毕应立即关闭控制阀并戴上帽盖。
4.制冷剂应避免触及皮肤,更不可触及眼睛。当发现有大量渗漏时,应把门窗打开通风。
5.不得用明火加热制冷剂瓶,需要对瓶加热时热源温度不得超过40℃。
6.不得把不同编号的制冷剂充入同一瓶内,也不能全凭制冷剂瓶的颜色来鉴别制冷剂。
7.将制冷剂从一个瓶转移到另一个瓶时,要避免压力波动。
8.在制冷剂的操作中必须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如戴防护手套和防护眼镜等。
9.在制冷剂容器中未完全抽空制冷剂之前,不得焊接或切割管路和容器。
10.在制冷系统中不要随意更换制冷剂的种类。如果需要改换应考虑压缩机所需要的功率是否适合、对金属和非金属是否腐蚀,还要考虑蒸发器和冷凝器的传热面积是否增大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