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车装卸前,必须弄清罐车或储罐中确实没有其他种类的气体和液体。因为不相容的物料有可能相互作用而导致容器升温或升压,甚至被破坏。因此,如果罐车内有残存的液化气体,一定要在充装前对这种气体进行分析和确认。如果内装物料的质量符合现行标准和技术条件,不必卸空,即可进行充装。否则,应将罐车或储罐进行必要处理,确认无危害后才能充装。
用罐车装液氨和液氯时常常发生事故。例如,国外有一次用装过乙醛的铁路罐车装液氨,曾导致铁路罐车破裂,而后蒸气一空气混合物发生爆炸事故。分析事故原因表明,事故发生前曾用9辆罐车临时储存乙醛,而对此装有乙醛的罐车并没有改变颜色标记和储存产品名称的标记。以致将部分罐车误送检修。在修理前未把乙醛放出,修理后有一辆罐车被送至装卸栈桥充装液氨。当时在装卸栈桥西共有16辆装液氨的罐车,对这些罐车能否装液氨,均未办理确认核准手续,而液氨充装作业是由非充装专业人员进行的。
由于罐车中的乙醛和液氨相互作用使罐内压力上升,结果罐体破裂,发生爆炸并使在一起的装有液氨的4辆罐车均遭到破坏。
装液氯的铁路罐车和储罐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故。所有这些事故均是因不相容的物料相互混合引起的。为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在充装前必须加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