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燃油燃气锅炉安全可靠地运行,并达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要求,每年要有计划地对其进行检修。经过检修的燃油燃气锅炉,在准备点火前,必须按照检修的要求和标准,进行全面检查,其目的是为了确认锅炉本体和水、风、燃油或燃气等工艺系统及设备、仪表是否完好,是否具备点火启动的条件。同时,通过检查使运行管理人员了解和掌握各系统和设备的情况。
对于新装、移装、改造、检修后和长期停用的燃油燃气锅炉,在点火前做全面检查应包括的项目、内容和要求如下:
(1)室内环境检查
无施工作业,照明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品存放,消防设施完好,室内空气中的油气浓度符合要求,燃油锅炉房地面无积油。
(2)锅炉内、外部检查
锅筒、集箱内无遗留的工具和其他杂物,手孔盖、人孔盖上好并拧紧,炉膛受热面、绝热层完好,炉膛内无残留燃料油或油垢,燃烧设备良好,防爆门、烟道阀门开关灵活,烟道内无杂物。
(3)安全附件检查
安全阀已调整到规定的开启压力,压力表有期限内的法定检验标志,指针偏离零位的数值不超过规定的允许误差。
(4)管路检查
各管道的支架、保温、管道与阀门的连接良好,各阀门开关灵活,且处于合适的开关位置。
(5)燃料系统检查
油罐储油量能满足要求,油位和油温指示正确,燃气供应压力正常,燃料输送管路、过滤器以及油加热器、油泵等无异常情况。使用燃油的锅炉,其日用油箱的油位在最低与最高之间,日用油箱与燃烧器之间的油路畅通。
(6)电气设备检查
水泵及送、引风机完好,供电电压、接地和润滑情况符合要求。
(7)使用液化石油气或乙炔气点火的锅炉,液化石油气或乙炔气压力达到要求,阀门己开启。
(8)对能够设置出水温度的锅炉,出水温度值已设置好。
(9)点火程序控制和熄火保护装置均灵敏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