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项目经理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包括: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有效使用,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制度;
2)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施工中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分析,针对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3)当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时,项目经理必须及时、如实按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上报和处理,并制定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
(2)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1)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并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签订安全协议。
2)遵守施工现场制定的一切安全制度,制定意外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防意外发生。
3)安全员不得脱离施工现场,随时进行安全检查同时,且必须做到:
①应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定。脚手架、吊篮经安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上人施工,施工时应具有防止工具、用具、材料坠落的措施。
②操作人员必须遵守高空作业安全规定,系好安全带。
③进场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注意防火,现场不许吸烟、喝酒。
④达到用电安全。
4)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5)落实安全设施的设置。
6)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进行监督,纠正违章作业,配合有关部门排除安全隐患,组织安全教育和全员安全活动,监督检查劳保用品质量和正确使用。
(3)作业队长安全职责
1)向本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拒绝违章指挥。
2)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3)作业前应对本次作业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设施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检查安全标牌是否按规定设置,标识方法和内容是否正确完整。
4)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召开上岗前安全生产会。
5)每周应进行安全讲评。当发生重大或恶性工伤事故时,应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4)作业人员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监督人员的指导,积极参加安全活动,爱护安全设施。
2)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对不安全作业提出意见。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3)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4)作业人员进入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登高架设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5)作业人员应努力学习安全技术,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