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叉污染是指通过原料与成品、食品加工者或加工环境把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污染转移到成品的过程。
(2)控制交叉污染的范围涉及工器具、工作服、手套、外包装物料等到食品。
(3)手、设备、机械等在接触了不卫生的物品后应及时清洗消毒。
(4)生产间内禁止使用竹、木器具,禁止堆放与生产无关的物品。
(5)所有速冻食品加工中生产的废弃物用专用容器收集和盛放,并应及时清除,处理时防止交叉污染。
(6)在清洗、消毒车间的设备和工具时不能污染产品。
(7)清洁区、非清洁区用隔离门分开,两区工作人员不得串岗,原料与成品隔离。工器具不得交叉。
(8)车间废水排放从清洁度高的区域流向清洁度低的区域,污水直接排入下水道。
(9)非加工区域内的工作人员不得进人加工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