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利昂制冷剂大致分为4类。
(1)氯氟烃类,简称CFCs,主要包括R11、R12、R113、R114、R115、R500、R502等。
由于对臭氧层的破坏作用,被《蒙特利尔议定书》列为一类受控物质。
(2)氢氯氟烃类,简称HCFCs,主要包括R22、R123、R141b、R142b等。臭氧层破坏系数仅仅是R11的百分之几,因此,目前HCFC类物质被视为CFC类物质的最重要的过渡性替代物质。在《蒙特利尔议定书》中,R22被限定2020年淘汰,R123被限定2030年。
(3)氢氟烃类,简称HFCs,主要包括R134(R12的替代制冷剂)、R125、R32、 R407c,R410a(R22的替代制冷剂)、R152等,臭氧层破坏系数为0,但是气候变暖潜能值很高。在《蒙特利尔议定书》中,没有规定其使用期限。在《京都议定书》中,定性为温室气体。
(4)混合制冷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