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鲜空气取用量的多少,是影响空调负荷的一个重要方面。新风量用少了,会恶化室内卫生条件;用多了,又会加大负荷,造成能量的浪费。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室内人数比较稳定,则在系统设计时,量小新风量可按室内人数和规定的标准计算确定,或者像通常做法那样,按总比例中的一定百分比,比如10%~15%取用。
根据日本《建筑物管理标准》规定的空调室内空气品质标准,在设有集中式空调的情况下,按房间使用时间内一天的CO2平均含量应小于0.1%, CO的平均含量应低于0.001%,浮游粉尘浓度小于0.15mg/m³。 日本20世纪90年代初修订的《建筑物节能指南》中据此规定,在设有集中管理的空调系统情况下,每人新鲜空气量标准为30m³/h;对于无集中管理的空调房间, 每人新风量标准定为20m³/h。
据有关资料表明,欧美国家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为疲于应付石油危机,过份强调节能,曾试图把新风量标准降低到每人18m³/h,结果先后相继出现不少“空调病”、“病态建筑”现象。而日本一直坚持此标准,所以基本上未发生这类问题。如今,欧关国家又重新修订并提高了新风量标准。比如,美国ASHRAE标准62-1989中规定,办公楼、会议室、餐厅,每人每小时最小新风量为36m³;大会堂、影剧场、教室,每人每小时27m³;医院每人每小时45m³。
对于室内人员数量变化大的场合,为了节能,可采用CO2含量传感器,根据室内实时CO2含量值与设定的允许含量值比较后,输出信号来控制新风量。
此外,从节能角度考虑,在空调系统中,还可考虑在室内无人的顶冷、预热期间停用新风的措施。在夏季夜间和旱晨,可开足新风,以利用相对凉爽的空气进行通风排热。当然,这些措施,只有采用自动控制手段,按照预先安排的操作程序,才能可靠地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