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装卸记录
1)压力容器装卸作业结束后,充装单位或者卸载单位应当填写充装记录、卸载记录,并且将与充装有关的信息及时写人压力容器的电子记录卡,装卸记录的内容必须真实有效。
2)充装记录、卸载记录内容至少包括充装质量工作记录,包括压力容器装卸前检查、压力容器装卸过程控制、压力容器装卸后检查、禁止装卸作业要求,并且由相应的称重人员、检查人员签字,装卸记录至少保存1年。
2.充装证明资料
充装完成以后,充装单位应当向介质买受方提交以下证明资料:
1)充装记录。
2)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危险化学品信息联络卡,按照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注明所充装危险化学品的名称、编号、类别、数量、危害性、应急措施以及充装单位的联系方式等。
3)必要时,还应向介质买受方出具介质组分含量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