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卸载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的规定,取得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证书;
(3)卸载单位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当按照《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的规定,取得移动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证书;
(4)卸载单位应当按照卸载介质的危害性为操作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和用品;
(5)易然、易爆、有毒介质的卸载系统应当具有卸载前置换介质的处理措施及其卸载后密闭回收介质的设施,并且符合有关技术挽范和相应标准的要求;
(6)在通风不良并且有可能发生室息、中毒等危险场所内的操作或者故降处理、维修等活动,必须由2名以上(含2名)的操作人员进行作业,配置自给式空气呼吸器,并且采取监护措施;
(7)卸载单位应当制订应急专项预案,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和防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