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居住建筑外,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以及净空高度小于12m的中庭,均宜用自然排烟方式。但各部位采用的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规范的规定。如:①前室不应小于2m²,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m²,楼梯每五层可开启外窗不应小于2m² ;②内走道的可开启外窗面积,应大于走道面积的2%;室内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房间面积的2%,中庭可开启天窗(或高窗)面积,不小于中庭面积的5%。
自然排烟的排烟量,可按自然通风(热压作用)的原理进行计算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