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应先进行处理,否则严禁充装:①钢印标记、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对瓶内介质未确认的;②附件损坏、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③瓶内无剩余压力的;④超过检验期限的;⑤经外观检查,存在明显损伤,需进一步检查的;⑥氧化或强氧化性气体气瓶沾有油脂的;⑦易燃气体气瓶的首次充装或定期检查后的首次充装未经置换或抽真空处理的。
(1)充装前必须对气瓶逐只进行认真检查,这是为了防止气瓶在充装过程中或是在运输、储存和使用中,由于混装、错装、换装、报废或超期服役等原因而发生各种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