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称重衡器应保持准确,其最大称重值应为常用称量的1.5~3.0倍。称重衡器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校验,每班应对衡器进行一次核定。称重衡器必须设有超装报锌或自动切断气源的装置。
(3)严禁从液化石油气储罐或罐车直接向气瓶灌装,不允许瓶对瓶直接倒气。
(4)充装后应逐只检查气瓶,发现有泄漏或其他异常现象,应妥善处理。
(5)充装前的检查记录、充装操作记录、充装后复验和检查记录应完整,内容至少应包括:气瓶编号、气瓶容积、实际充装量、发现的异常情况、检查者、充装者和复称者姓名或代号、充装日期。记录应妥善保存、备查。
(6)操作人员应相对稳定,由企业考核后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