烘筒属于压力容器,其使用管理应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烘筒供燥机在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注册登记,办理使用证后方可使用。其安全附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校验。
(二)制定操作规程
使用单位应根据设备制造技术条件和生产工艺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工艺参数应满足设备安全性能要求,其内容至少应包括:
(1)烘燥机的操作工艺指标,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
(2)开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特别是冷态运行时蒸汽的供给量和停汽要求。
(3)烘操机运行中应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和防止措施,以及紧急情况的处置和报告程序。
(4)严禁带压紧固螺栓。
(三)对操作工人的要求
操作人员应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培训考核,取得压力容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好本岗位操作程序和操作方法及对一般故障的排除技能,并做到认真填写操作运行记录或工艺生产记录,应注意观察压力、温度情况,加强对设备的巡回检查和维护保养,注意倾听设备运转声音。通过仪表和声音判断设备的运转情况,若有异常,应立即停止供汽,停机检查。杜绝违章操作,特别是超温超压。严禁无压力容器操作证的人员操作烘筒烘燥机。
(四)操作工在运行中应重点检查的内容
操作工在运行中应重点检查的内容有如下几点:
(1)进汽压力。不允许超压运行。
(2)设备运转情况。若有异常响声,如发生偏震,应立即停车。
(3)排水装置是否畅通。
(4)真空吸气阀是否动作灵敏、可靠。
(5)电机和其他转动部件的运转情况。
(6)安全附件是否失效,安全阀是否动作灵敏,压力表指示是否正确可靠。
(五)烘筒在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1)由于烘筒在机组中所处位置不同,各个烘筒磨损程度不同,应有计划地定期调整,使其均匀磨损。
(2)壁厚较薄,表面质量较好的烘筒,不应放在磨损大的位置。
(3)对于有缺陷而监控运行的烘筒,应尽量排在易于观察和更换的位置。
(4)筒体结垢,严禁用粗砂纸或硬器消除,应尽可能采用化学方法消除。
(5)对于奥氏体不锈钢烘筒,应控制介质中的氧离子含量不得大于25 mg/吨。
烘筒应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进行定期检验。烘简在高温和压力条件下运行一定时间后,由于锈蚀和磨损等原因,会使壁厚减薄,易发生事故。因此,必须对烘筒在使用一定时间后的耐压强度进行校核。同时为了防止由于蒸汽停供使筒体产生真空而压瘪失稳,还必须校核在真空度为0.01 MPa(因真空吸气阀的额定压力差为0.01 MPa)条件下的外压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