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规定在用压力容器检验的基本要求和内容是:
(1)外部检查应以宏观检查为主,必要时可进行测厚、壁温检查和腐蚀介质含量测定等。
(2)内外部检验应以宏观检查、壁厚测定为主,必要时可采用以下的检验方法:
①表面探伤;
②射线探伤;
③超声波探伤;
④硬度测定;
⑤金相检验;
⑥应力测定;
⑦声发射检测;
⑧耐压试验;
⑨其他。
定期检测明确提出以宏观检验为主(内外部检验时增加了壁厚测定为主的内容),并不是取消其他检验方法。什么情况下认为有必要采用相应的检验方法,应由宏观检查情况而定。当检验员发现宏观检查的问题较大,或对检验结果有怀疑时,应采用其他方法,作进一步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