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压力容器的安全和可靠运行,正确和合理地使用压力容器至关重要。国务院颁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理》、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等一系列法规,对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管理提出了明确和严格的要求。归纳起来,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管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几项:
(1)使用压力容器单位的技术负责人(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必须对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并根据设备的数量和对安全性的要求,设置专门机构或指定具有压力容器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负责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2)使用单位必须贯彻压力容器有关的法规,编制本单位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3)使用单位必须持压力容器有关的技术资料到当地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逐台办理使用登记,并管理好有关的技术资料。
(4)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每年应将压力容器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报送主管部门和当地安全监察部门。
(5)使用单位应编制压力容器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梅年年底应将当年检验计划完成情况和第二年度的检验计划报到主管部门和当地安全监察部门。
(6)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做好压力容器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的检查,做好压力容器检验、维修、改造和报废等的技术审查工作,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的重大修理、改造方案应报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查批准。
(7)发生压力容器爆炸及重大事故的单位应迅速报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和主管部门,并立即组织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填写《锅炉压力容器事故报告书》,报送当地安全监察部门和主管部门。
(8)使用单位必须对压力容器管理、焊接和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过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准上岗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