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建筑节能的总体目标:到2010年全国城镇新建建筑实现节能50%,对既有建筑进行的节能改造大城市完成25%,中等城市完成15%,小城市完成10%。现在新建筑要求节能率65%,其中上海、北京和天津已要求节能率达到75%。建筑节能已成为影响我国能源可持续发展战略决策的关键因素,也是我国持久的不可动摇的国策。目前,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并未明确禁止EPS,XPS,PUR等有机材料的使用。《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等级标准)(GB 8624-2012),虽然提高了外墙保温材料的阻燃性指标,仅指出有机保温材料使用时存在安全隐患,需要防护措施。2009年的央视大楼大火,促使《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发布执行。该规定提高了建筑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要求,对非幕墙类中的居住建筑:高度大于等于100m的,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高度大于等于60m小于100m的,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如果使用B2级材料,每层必须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对非幕墙类中的其他民用建筑,高度大于等于50 m的,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高度大于等于24m小于50m的,保温材料燃烧性能应为A级或B1级,如果使用B1级材料,每2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在技术层面,我国对室内装修和建筑防火已经有明确的标准规范要求。必须保证材料满足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在此基础上加强施工阶段和日常使用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施工技能培训,杜绝违章违法行为。针对相关管理规范和制度,要严格落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