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冷量的测定可根据压缩机产冷量的范围而选用不同的方法,设压缩机产冷量为Q,则为:
① Q<11. 63kW(10000kcal/h)时采用具有第二制冷剂的电量热器法。
②11.63≤Q<58.1kW(10000~ 50000kca1/h)时采用液体载冷剂循环法。
③ 58.1≤Q<116. 2k W (50000-100000kca1/h)时采用液体载冷剂循环法或制冷剂蒸气循环法。
④Q>116. 2kW时采用制冷剂蒸气循环法。
以上三种方法是主要考核依据的测量法。另外还有两种方法为辅助测试法,供对比参考用,主要测试法及辅助测试法的偏差应在士3%的范围以内。这两种辅助测盘方法为制冷剂蒸气冷却法和冷凝器热平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