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冷压缩机及辅助设备。
i.制冷压缩机和制冷辅助设备应符合产品标准要求。ii.制冷压缩机必须设置压力、电动机过载等安全保护装置。iii制冷压缩机联轴器或传动皮带应设置安全保护罩。iv.压力容器应符合《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v.制冷剂泵、油泵、水泵等外露的转动部位,均应设置安全保护装置。
2.管路、仪表、阀门及控制元件。
i.制冷剂分配站应安装压力指示装置。ii.压力表应采用制冷剂专用压力表,且应有制造厂的合格证。iii.压力表量程应不小于最大工作压力的1.5倍,不大于最大工作压力的3倍。iv.压力表每年应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部门校验。v.压力表应安装在便于操作和观察的位置,需防冻和防振动。若指示失灵、刻度不清、表盘玻璃破裂、铅封损失等,均需立即更换。vi.每台泵、风机均应设置过载保护装置。vii.冷凝器、储液器、低压循环桶、中间冷却器等制冷辅助设备上应设置安全阀。viii.安全阀每年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部门校验并铅封。安全阀每开启一次,应重新校正。ix.气液分离器、低压循环桶、低压储液器、中间冷却器和满液式经济器应设置液位指示器和液位控制、报警装置。x.储液器应设液位指示器。xi.在制冷压缩机的高压排气管道和氮泵出液口,均应设置止回阀。xii.冷凝器与储液器之间应设均压管。两台以上储液器之间应分别设气体均压管、液体平衡管(阀)。xiii.制冷剂液面指示器进出口应设有自动闭塞装置。xiv.在强制供液制冷系统中,泵的出口侧应设自动旁通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