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掌握冷库投产降温和维修升温的速度。冷库投产降温及维修升温,必须注意逐渐缓慢地进行,使建筑结构适应温度的变化,以免造成不良的后患。
投产降温要求:冷库各楼层及各房间应同时降温,使主体结构和各部分结构层的温度应力及干缩率保持均衡,避免建筑物出现裂缝。冷库投产前的降温速度是每天不得超过3℃。当库房温度降至4℃时,应保持3~4天,以便冷库建筑结构内的游离水分析出,减少冷库的隐患,然后才允许再以每天不得超过3℃的降温速度继续降温,逐步降到设计要求的使用温度。
维修升温要求:冷库在大修或局部停产维修前,必须停产升温。升温前,必须清扫库内的冰霜,以免解冻后积水。在升温过程中,遇有融化的冰霜水,应及时清除;若遇有倒塌危险部分,应先作处理。升温应缓慢地进行,每日温升不应超过2℃为宜,各库房的温度要保持大致均衡。库温宜升至10℃以上。升温方法必须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局部停产维修升温,更应周密考虑,措施要得当,防止产生凝结水或者形成冻融循环,以及建筑结构因产生不同的温度应力而出现裂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