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冷剂钢瓶必须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国家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并定期进行耐压试验。
制冷剂钢瓶必须专瓶专用,所装制冷剂必须与钢瓶上标注的制冷剂名称或代号一致,禁止使用、混用不符合标准的钢瓶作为制冷剂钢瓶。一次性的制冷剂钢瓶不能多次使用,不得自行对制冷剂钢瓶进行任何修理、改制,不得自行对制冷剂钢瓶进行任何涂饰或改变制冷剂产品。
钢瓶使用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阀门连接管侧面缓缓开启。钢瓶应放置在不受日光曝晒、不易冲撞跌落的地方。平时拧上钢瓶阀外的安全帽,拆卸时不得锤击敲打。使用中瓶口阀门如冻结,应用洁净的温水解冻,严禁用火烘烤。钢瓶距离明火操作点应不少于10m,并有可靠防护措施。钢瓶在储运中应拧上安全帽、套上橡胶防碰圈、轻装轻卸、放置稳当。钢瓶集中存放的仓库与相邻建筑物间应有30-150m的距离,其建筑耐火等级、屋顶地坪、仓库内温度、取暖通风、消防用具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钢瓶上的控制阀常用一个帽盖或铁罩加以保护,使用后须注意把卸下的帽盖或铁罩重新装上,以防止控制阀在搬运中撞击而损坏。钢瓶中制冷剂用完时应立即关闭控制阀,装上帽盖,以免漏人空气或水气。发现制冷剂有大量渗漏时,须把门窗打开防止窒息。
钢瓶是储存和运输制冷剂的专用容器,属于二类低压液化气体容器(图8-45)。由于各种制冷剂在常温下的饱和压力不同,对钢瓶耐压程度的要求也不同。钢瓶外一般都标有制冷剂的种类和瓶重,不同的制冷剂只能使用不同标志的规定钢瓶盛装,不能随便混用。钢瓶中制冷剂的存储量要根据钢瓶容积来决定,不可超过限额,一般充装量以钢瓶容积的2/3为宜,以免遇热膨胀后压力增大而爆裂。回收制冷剂时钢瓶应得到充分的冷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