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冷机组内的制冷剂通过回收装置回收、净化后进人回收容器,称为制冷剂的回收。在回收的同时往往对制冷剂进行一定的净化处理,如干燥、过滤、分油等,以便于制冷剂的重复利用,这一过程也称为再生。回收后的制冷剂如不能够重复使用时,需做报废处理,由回收单位运送至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在制冷空调设备维修时,使用制冷剂回收设备对系统内的制冷剂进行回收和循环再利用,减少了制冷剂对大气的排放,既减少了大气中臭氧层的损耗又可降低温室效应,保护人类共同生活的环境。同时制冷剂的再利用也降低了用户的运行费用,特别是随着HCFCs制冷剂的限制生产和消费,新生产的制冷剂量大幅度减少,而正在运行的制冷设备还在寿命期内,更显出回收再利用的意义。为此,我国政府于2010年7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对于制冷剂的排放做出了一系列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