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应根据有关标准、规范设置防雷装置和设施。防雷措施包括防直击雷、防感应雷、防雷电波等措施。
②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防直击雷应采取以下措施:应装设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网),爆炸危险1区应在避雷针的保护范围以内。避雷针的尖端应设在爆炸危险2区之外,使被保护的建筑物及风帽、放散管等突出屋面的物体均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架空避雷网的网格尺寸不应大于5m ×5m或6m×4m。排放管的管口上方半径5m的半球体空间应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接闪器与雷闪的接触点应设在上述空间之外。独立避雷针的杆塔、架空避雷线的端部和架空避雷网的各支柱处应至少设一根引下线。对用金属制成或有焊接、绑扎连接钢筋网的杆塔和支柱,宜利用其作为引下线。架空避雷线、避雷网至屋面和各种突出屋面的风帽、放散管等物体之间的距离,按照GB 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要求设定.不应小于3m。
③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防雷电感应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设备、管道、构架、电缆金属外皮、钢屋架、钢窗等较大金属物和突出屋面的放散管、风管等金属物.均应接到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金属屋面周边每隔18-24m应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现场浇制的或由预制构件组成的钢筋混凝土屋面,其钢筋宜绑扎或焊接成闭合回路,并应每隔18-24m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平行敷设的管道、构架和电缆金属外皮等长金属物,其净距小于100mm时应采用金属线跨接,跨接点的间距不应大于30m;交叉净距小于100mm时,其交又处亦应跨接。当长金属物的弯头、阀门、法兰盘等连接处的过渡电阻大于0.0311时,连接处应用金属线跨接。对由不少于5根螺栓连接的法兰盘,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用金属线跨接,但必须构成电气通路。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与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或架空避雷网的接地装里之间的距离应符合GB 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要求。屋内接地干线与防雷电感应接地装置的连接.不应少于两处。
④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防止雷电波侵入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低压线路宜全线采用电缆直接埋地敷设,在入户端应将电缆的金属外皮、钢管接到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当全线采用电缆有困难时.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杆和铁横担的架空线,并应使用一段金属恺装。电缆或护套电缆穿钢管直接埋地引入,其埋地长度应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要求。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还应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架空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与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距离建筑物100m内的管道,应每隔25m左右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20 Ω,并宜利用金属支架或钢筋混凝土支架的焊接、绑扎钢筋网作为引下线,其钢筋混凝土基础宜作为接地装置。埋地或地沟内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亦应与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
⑤当建筑物高于30m时还应采取以下防侧击的措施:从30m每隔不大于6m沿建筑物四周设水平避雷带,并与引下线相连;30m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与防雷装置连接。
⑥在电源引人的总配电箱处宜装设过电压保护器。
⑦接地体应选用符合要求的材料。静电接地干线应使用热镀锌钢材,圆钢φ≥10mm、扁钢≥40mm x 4mm;静电接地支线应使用热镀锌钢材,圆钢沪)6mm、扁钢)12mm x 4mm。
⑧接地装置水平接地体埋设深度不小于0.7m,垂直接地体长度为1.5-2.5m,间距为5.0m。人工接地体应使用热镀锌钢材。
⑨除防雷装置独立避雷针为单独接地并与其他接地装置的距离不小于3m外,防雷接地、电气设备接地、防静电接地、防感应雷接地宜共用同一接地装置。工艺管道、配电线路的金属外壳(保护层或屏蔽层),在各防雷区的界面处应做等电位连接。在各被保护的设备处.应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⑩电力和通信线路应用恺装电缆或钢管屏蔽,且宜直接埋地敷设。电缆金属外皮两端、钢管两端及在进入建筑物处应接地,并安装避雷器。建筑物内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与防感应雷接地应共用一个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应按其中的最小值确定。电力和通信线路接地宜就近与接地汇流排连接。
⑪防雷接地电阻≤10Ω,防静电接地电阻≤100Ω.
⑫液氨储罐必须有环型防雷接地.避雷针(线)的保护范围,应包括整个储罐区和装卸区。
⑬电缆与架空线路的连接处,应装设过电压保护器。过电压保护器、电缆外皮和瓷瓶铁脚,应做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⑭液氮储存和装卸场所的建筑物防雷.应符合下列规定:应采用避雷带(网)。避雷带(网)的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l8m。网格不应大于l0m x l0m或12mx8m。进出建筑物的金属管道、电缆的金属外皮或架空电缆金属槽,在建筑物的外侧应做一处接地.接地装置应与保护接地装置及防感应雷接地装置合用。
⑮装卸液氨的鹤管(充装臂)桥(站台)的防雷应符合下列规定:露天装卸液氨作业的,可不装设避雷针(带);在棚内进行装卸液氨作业的,应装设避雷针(带)。避雷针(带)的保护范围应为爆炸危险1区。进人装卸区的液氨管道在进入点应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