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灭火器的配置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②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③灭火器不宜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当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灭火器设置在室外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④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手提式灭火器量大保护距离为9m,推车式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为18m。
⑤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
⑥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5具。
⑦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
⑧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其铭牌应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