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液氨储罐的基础、防火堤及有关的码头、管架、管墩等,均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h。
②液氨储罐的承重支柱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h。
③液氨储存场所应设氨气检测报警仪。
④液氨储存场所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按重大危险源的要录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
⑤液氨常温储存应选用球罐或卧镶。液氨罐区内,不应布置无关的管道。
⑥液氨储罐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以下要求:卧姚之间的防火间距一般为1.0倍卧罐直径且不宜小于1.5m;球罐之间的防火间距,有事故排放至火炬或吸收处理装置时不应小于0.5倍球罐的直径,无事故排放至火炬的措施时不应小于1.0倍球罐的直径;同一罐组内球罐与卧罐的防火间距应采用较大值;两排卧罐的间距不应小于3m;相邻罐组储罐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6m。
⑦储罐成组布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罐组内的储罐不应超过两排;罐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每组全压力式储罐的个数不应多于12个;罐组内全压力式储罐组的总容积大于6000m³时,罐组内应设隔堤,隔堤内各储罐容积之和不宜大于6000m³。单罐容积等于或大于5000m³时,应每一个一隔。
⑧液氨储罐的储存系数不应大于0.9,储罐个数不宜少于2个。
⑨液氨储罐应设液位计、压力表和安全阀,低温液氨储罐上应设温度指示仪;根据工艺条件,宜设置上、下限位报替装置;装卸管道应设远程自动切断装置。
⑩连接管道根数较多或管径较大的储罐,宜布置在靠近罐区管道进出口处。
⑪确定液氨储罐容量时,日储量计算应为生产装置年开工天数的平均日进料量。
⑫液氨储罐应设置防晒、冷却水喷淋降温设施或有良好的绝热保温措施。
⑬罐组内宜布置同类火灾危险性的罐,液氨储罐区应与氯、溴、碘、酸类及氧化剂等严格隔离。
⑭储罐的排气应经回收或处理。
⑮在储罐20m以内,严禁堆放易燃、可燃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