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化学物质,包括制冷剂,如果使用不当可能会对人体产生危险。一些国际性组织和国家的学术性团体和政府部门对此都制订了相应标准,以保护从业者的人身安全。
(1)评价毒性的指标。毒性始终是制冷剂的一个重要特性,涉及毒性的有关指标包括:
①急性毒性。制冷剂意外释放期间可能发生的因单次短期接触而产生的不利健康影响。
②慢性毒性。因长期、反复接触而产生的不利健康影响。
③半数致死浓度(LC50)。在特定时间内,可导致50%被测试动物因急性吸入而中毒死亡的浓度。表1-7为我国根据大鼠半致死浓度的物质毒性分类。
④心脏致敏最低作用剂量(LOEL)。导致任何一只被测试动物出现心脏致敏的最小物质浓度。心脏致敏:相比身体自身释放的儿茶酚胺或服用的药物,心脏受到了更多刺激而产生能导致死亡的心律紊乱。
⑤心脏致敏最高无作用剂量(NOEL)。所有被测试动物均不出现心脏致敏的最高浓度值。
⑥制冷剂浓度限值(RCL)。制冷剂在空气中的浓度值极限。此标准意在降低普通工作场所、密闭环境中出现急性中毒、窒息、燃烧的风险。
⑦职业接触限定值(OEL )。对于普通8h工作日和普通40h工作周的工人,能被反复证明不出现任何不良反应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
⑧急性毒性接触极限(ATEL)。旨在在发生制冷剂释放时降低对人的急性毒性风险危害的最大建议制冷剂浓度。
(2)毒性的分类。制冷剂根据容许的接触旦,毒性危害分为A, B两类。
①A类(低毒性)。制冷剂的职业接触限定值OEL≥400ppm。
②B类(高毒性)。制冷剂的职业接触限定值OEL<400ppm。
综上所述,制冷剂的安全等级如图1一16所示,其中A1危险性最小,B3危险性最大。除R717, R123和R245fa外,多数制冷剂是无毒的。但所有的碳氢化合物制冷剂(成分标示前缀HC)都是高可燃物质,还存在不少的可燃和弱可燃制冷剂如R717、R32、R1234yf和R1234ze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