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火是将经过淬火后的钢件,重新加热到相变温度以下某一温度,经较长时间保温后,在油中或空气中冷却。同火的目的是降低或消除钢件的内应力,使内部组织趋于稳定,并可通过控制回火温度获得不同的力学性能。在回火过程中,回火温度是决定回火后钢件力学性能的主要因素。因此,常按回火温度的不同分为低温回火、中温回火、高温回火三种。
1)低温回火
淬火后在150-250℃范围内的回火,称为低温回火。这种回火主要是为了降低钢件的内应力和脆性而保持钢在淬火后所得到的高硬性和耐磨性。回火后得到回火马氏体组织,硬度一般为58-64 H RC。各种高碳钢工模具,经常采用低于或等于200℃的低温回火。
2)中温回火
淬火后在350-500℃范围内的回火,称为中温回火,中温回火时,马氏体完全分解,细小点状的碳化铁增多,密布于铁素体组织中,硬度下降而韧性显著提高。中温回火主要用于各种弹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