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程控制要求
SMC系列电动执行机构可根据管道工程系统的需要选取适合的控制回路。该产品采用大容量包银触点直接式开关,不采用微动开关控制,分散故障电源,行程复位精度高,集中控制以及远程控制系统安全性、稳定性好。还可根据用户特殊需要按说明定制控制行程系统。
输出力矩
因阀门种类繁多,即使同种规格型号的阀门,由于生产厂家制造水平、结构形式、材质选取等的不同,其扭矩值各有不同。所以当阀门选定后,应与制造厂家确认阀门开启、关闭的最大力矩值。
在实际使用当中,往往因为系统的压力波动、介质类型、现场环境、工作特性等因素,导致阀门开启或关闭扭矩有很大变化。为确保执行机构稳定、可靠地工作,必须在选型上留有适当余量。介质为水、油品、空气时,建议在选型时留有1.1-1.3倍的余量系数,即:余量系数=执行机构输出扭矩/阀门带压测试扭矩≥1.1-1.3。介质为泥浆、矿浆、颗粒、粉尘时,选择电动执行机构的力矩约≥1.3-1.5倍的阀门操作力矩(经验值)。
电动执行机构的输出力矩有两个:
(1)启动力矩。根据《工业过程控制系统用普通型及智能型电动执行机构》(JB/T 8219-2016)要求,启动力矩为电动执行机构在-15%额定电压下静态启动的力矩值,通常将启动力矩作为执行机构的铭牌力矩,以确保执行机构在极限情况下能顺利驭动阀门。
(2)最大力矩。执行机构在额定电压下动态工作被旋转时所能产生的最大力矩值。最大力矩实际上反映的是执行机构在工作过程中的短时过载能力。
SMC系列电动执行机构的铭牌力矩即为-15%额定电压下的静态启动力矩值,最大力矩为启动力矩的1.3-1.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