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冷机组是指包括压缩机、电动机及其成套附属设备在内的整体式或组装式制冷装置。
2)制冷机组应在底座的基准面上找正、找平。
3)制冷机组的自控元件、安全保护继电器、电器仪表的接线和管道连接应正确。
4)制造厂出厂但未充灌制冷剂的制冷机组,应按有关的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充灌制冷剂;设备技术文件上没有规定的应按以下的顺序进行充灌:
①气密性试验。②采用真空泵将系统抽至剩余压力小于5.3332kPa。③充灌制冷剂并检漏。
5)制冷机组及其系统的气密性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当区别试验压力为高压或低压系统有困难时,可统一按低压系统试验压力进行系统气密性试验。
②在规定压力下保持24h,然后充气6h后开始记录压力表读数,再经18h,其压力不应超过规定的计算值。如超过计算值,应进行检漏,查明后消除泄漏,并应重新试验,直至合格。
6)制冷机组其系统的气密性试验合格后,应采用真空泵将系统抽至剩余压力小于5.332kPa,保持24h,系统升压不应超过0. 667kPa。
7)制冷机组其系统充灌制冷剂时,应将装有质量合格的制冷剂钢瓶与机组的注液阀接通,利用机组的真空度,使制冷剂注入系统。当系统内的压力升至0.196~0.294MPa(氟利昂)或0.098-0.96MPa(氨)时,应对系统进行检漏;查明泄漏处后应予以修复,再充灌制冷剂;当系统压力与钢瓶压力相同时,即可开动压缩机,加快充入速度,直至符合有关设备技术文件规定的制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