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利昂制冷剂为低压液化气体,盛装氟利昂的容器属于二类压力容器,如果充装、管理和使用不当,极易发生事故。因此,在充装、运输、储存和使用时,必须遵守如下有关规定。
1)钢瓶必须经过检验,以确保能承受规定的压力。外观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或超过检查期限的容器,一律不准充装。充装制冷剂时,不允许超过安全充灌量。
2)在运输和储存时,钢瓶应防止太阳的直射和暴晒,不得靠近热源和撞击。
3)钢瓶上的控制阀常用一帽盖或铁罩加以保护,使用后必须把卸下的帽盖或铁罩重新装上,以防在搬运过程中受碰击而损坏。
4)当钢瓶的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而应该移到较暖和的地方或用温水解冻。
5)当钢瓶中氟利昂用完毕,应即刻关闭控制阀,以免漏入空气或水汽。
6)应避免氟利昂触及皮肤,更不能触及眼睛。
7)发现制冷剂有大量渗透量,必须把门窗打开,否则会引起人窒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