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冷剂的性质,诸如热力学性质,私性、导热性与比热容,制冷剂与润滑油的溶解性,热稳定性与化学稳定性,制冷剂的溶水性,电绝缘性,毒性,以及燃爆性,在许多已有的图书资料、手册中都有表述,可以根据需要查阅。
欧洲标准(EN 378-1999)“制冷系统和热泵—安全和环境要求”对制冷剂的可燃性和毒性进行了分类,进而按照对健康和安全的影响,将制冷剂分为若干组。
1)可燃性分类 根据在大气压力和室外条件的可燃性下限,将制冷剂分为以下三组:
(1)在空气中任何浓度的制冷剂蒸气不燃;
(2)当制冷剂与空气混合时,其可燃性下限等于或大于3.5%(体积分数);
(3)当制冷剂与空气混合时,其可燃性下限小于3.5%(体积分数)。
2)毒性分类
将制冷剂的毒性分为下列两组:
(1)该组制冷剂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值等于或大于400mL/m³,该浓度对几乎所有的工作人员不产生有害影响。这些工作人员可能在制冷剂中暴露的时间为每工作日8h或每工作周40h。
(2)该组制冷剂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值小于400mL/m³。浓度对几乎所有的工作人员不产生有害影响。这些人员可能在制冷剂中暴露的时间为每工作日8h或每工作周40h。
需要指出的是,在某些条件下制冷剂接触火焰或热表面会产生有毒分解物。LI(A1)组制冷剂除CO2外,主要的分解物是氨氯酸和氢氯酸。虽然有毒,但是它们即使在低浓度下也会有强烈激性的气味,因而提供了一种自动警报。
3)安全属性 制冷剂的安全属性示于表2-1中。
再将上述安全分组结果简化为下列三组:L1=A1;L2=A2,B1,B2;L3=A3, B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