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氨制冷压缩机房宜设控制室,控制室应位于机房一侧。机房和控制室的隔墙上应装设固定密封观察窗。
4.正常运行中会产生火花的氨压缩机和氨泵的启动控制设备不应布置在氨压缩机房中。
5.因为氮气比空气轻,氨压缩机房照明宜采用防爆型的荧光灯具,设备间操作平台上可采用防爆型白炽灯具。
6.氨压缩机房宜设置应急照明,可采用带蓄电池组的应急照明灯具,应急照明持续时间不应小于30min。
7.氨压缩机房的线路敷设应符合防爆等级2区的要求。
动力线路宜采用铜芯绝缘电线穿钢管暗敷设,或采用无恺装铜芯电缆在电缆沟内敷设。照明线路宜采用截面不小于1. 5mm³铜芯绝缘电线穿钢管明敷设。
冻结间、冷藏间、低温穿堂等属于低温高湿环境,鱼虾整理间、屠宰车间等属于高湿环境,电气设计应符合防腐蚀和防潮的安全用电要求。
1.冷间的动力、照明控制设备应集中布置在常温穿堂内或月台群房等干燥场所。
2.冷间照明灯具宜选用外壳防护等级为IP54级并带有保护罩的防潮白炽灯具。
3.穿过库房隔热层的电气线路,宜集中敷设,且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火及防止产生冷桥的措施。
4.库房阁楼层内不得装置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