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冷剂属于化学制品,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各不相同,在不同的温度下有不同的饱和压力。在常温下,有的压力高,有的压力低,有些制冷剂还有可然性、毒性、爆炸性,所以在保管、使用、运输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防止造成人身设备损害的事故发生,在使用和管理中应注意下列几点要求:
制冷剂钢瓶应放在阴凉通风处。防止高温和太阳暴晒。在搬运和使用时应小心轻放,禁止敲击,以防爆炸。
制冷剂在保存时,钢瓶阀门处绝对不应有慢性泄漏现象,否则不但会漏光制冷剂,还污染环境。发现制冷剂有大量渗漏时,必须把门窗打开,设法通风,防止引起人身中毒和窒息。
盛装制冷剂的钢瓶必须经过严格的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注意钢瓶上喷刷不同的颜色,以示区别(氨瓶为黄色、氟利昂瓶为银灰色),同时注明编写代号或名称,以示区别。
在使用时禁止用明火加热,一般条件下可用热水与热布贴敷。对机组内充加制冷剂时应远离火源。如果空气中含有制冷剂气体时更应严禁明火。
从制冷系统中将制冷剂抽出压入钢瓶,钢瓶应得到充分的冷却,严格控制注入钢瓶的质量,绝不能装满,一般按钢瓶容积的60%左右为宜,让其在常温下膨胀留有一定的余地。在分装或充加制冷剂时,室内空气必须畅通,操作人员要戴手套、眼镜,以防止制冷剂喷出时造成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