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冷库建筑防水、隔汽工程和隔热工程使用大量可燃性材料(如沥青、油毡、软木、稻壳、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等),施工中必须采取有效的组织措施和消防措施。
1 .熬沥青时须有专人看火,防止加热温度过高使沥青着火;下班时,待炉火完全熄灭后才能离开。
2.现场发泡的聚氨酯泡沫塑料和现场浇捣的沥青珍珠岩,施工中应昼夜值班,防止自燃。
3.进行焊接工作时,要防止火花溅到可燃物上引起火灾。
4.经常检查电气设备和线路,及时消除火险。在可燃物附近不宜使用大功率灯泡,如必须使用,应加可靠的灯罩保护,并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距离。从阁楼上向墙内灌注稻壳时,要把电灯挂在墙外,防止灯泡上积尘自燃,掉在稻壳上引起火灾。
5.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器具,如灭火机、砂箱、消防水池等。
6.建立热施工许可制度,凡涂刷冷底子油,进行热沥青施工以及电焊等施工前,必须经主管工程负责人签字同意,并指定专人在施工前、施工中及施工后进行检查,做到措施落实。防患于未然,消灭可能发生的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