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R-22对臭氧层的耗减作用和较高温室效应值,在1992年的哥本哈根会上已将它列入了逐步禁用范围,按照1995年12月召开的维也纳会议规定,国际上对HCFCS的禁用日程为:
对发达国家要求于1996年起停止生产,到2020年完全停止使用。
而许多发达国家还在不断加快HCFCS的淘汰进程如表1-3所示。
对发展中国家则要求于.2016年起停止生产,到2040年完全停止使用(2000年再议日程表)。
我国于1991年参加了1990年《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的修正。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已成为今日世界生产和消耗臭氧层物质最多的国家。按照履约要求,我国应在1999年7月1日将CFCs类物质的消费量冻结在1995年至1997年的平均水平上,到2005年削减50%+2010年则全部淘汰,对HCFC:国际上禁用形势同样不容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