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瓶使用的安全要求
1、操作人员启闭钢瓶阀门时,应站在阀的侧面缓慢开启。
2、菏泽制冷剂钢瓶的瓶阀冻结时,应把钢瓶移到较暖的地方,或者用洁净的温水解冻,严禁用火烘烤。
3、立瓶应防止跌倒,禁止敲击和碰掩。
4、不得靠近热源,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夏季要防止日光曝晒。
5、瓶中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
运输的安全要求
1、旋紧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撞击。
2、钢瓶在车上应妥善加以固定,用汽车装运时应横向排列,方向一致,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帮。
3、夏季要有遮阳设施,防止暴晒。
4、车上禁止烟火,禁止坐人,并应备有防氨泄漏的用具。
5、严禁与氧气瓶、氢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同车运输。
储存的安全要求
1、专用钢瓶仓库与其他建筑物的距离规定为:距厂房,不小于25m;距住宅和公共建筑物不小于50m,
2、氨瓶仓库应为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单独建筑,地面至屋顶最低点的高度,应不小于3. 2m,屋顶应为轻型结构,地面应平整不滑.
3、仓库内不应有明火或其他取暖设备。
4、仓库内有良好的白然通风或有机械通风设备。
5、旋紧瓶帽,放置整齐,妥善固定,留有通道。堆放不应超过五层。瓶帽、防震圈等附近必须完整无缺。
6、氨瓶严禁与氧气瓶、氢气瓶同室贮存,以免引起燃烧、爆炸,并在附近设有消防、灭火器材。
7、禁止将有氨液的钢瓶贮存在机器设备间内。临时存放钢瓶,在室外要远离热源,防止阳光曝晒,在室内应选择通风良好、便于保管的独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