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用钢瓶仓库与其他建筑物的距离规定为:距厂房,不小于25m;距住宅和公共建筑物不小于50m。
2)氨瓶仓库应为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单独建筑,地面至屋顶最低点的高度,应不小于3.2m,屋顶应为轻型结构,地面应平整不滑。
3)仓库内不应有明火或其他取暖设备。
4)仓库内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或有机械通风设备。
5)旋紧瓶帽,放置整齐,妥善固定,留有通道。堆放不应超过五层,瓶帽、防震圈等附近必须完整无缺
6)氨瓶严禁与氧气瓶、氧气瓶同室贮存,以免引起燃烧,爆炸,并在附近设有消防、灭火器材。
7)禁止将有氨液的钢瓶贮存在机器设备间内。临时存放钢瓶,在室外要远离热源,防止
阳光曝晒,在室内应选择通风良好、便于保管的独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