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制冷系统充制冷剂试漏合格,而且管道保温后,方能开始对制冷系统正式充灌制冷剂。充灌制冷剂前,应检查制冷剂是否符合设计和设备技术文件要求,有无出厂合格证。
1.系统充氨
氨具有强烈刺激性气味,在空气中达到一定浓度(11%~25%)遇明火可发生燃烧或爆炸,对人体皮肤和呼吸道有毒害作用,因此充氨之前应注意安全措施:充氨地点准备防毒(氨)面具,橡皮手套、毛巾、脸盆和水等防护工具;药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掌握急救方法和急救药品的使用。
充氨时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将氨瓶口朝下,瓶底提高与地面成30"固定在台秤的斜木架上(如图11-12),称出此时氨瓶及木支架的全部重量并作好记录,根据系统设计充氨量设定台秤动作值(若个氨瓶氨量不足可再换一个氨瓶),用高压橡胶管连接氨瓶与加氨阀;
(2)微开氨瓶出口阀门后关闭,将系统加氨阀接口松一松,把管内空气放出,再把接头旋紧并检查此处是否泄漏;
(3)开启氨瓶阀与加氨阀向系统充氨,在正常情况下管路表面将结一层薄霜并有制冷剂流动的响声;
(4)随着制冷剂进入系统,系统内氨液量增加,当系统内的压力升高到0.1~0.2MPa(表压时)应停止充灌,进行全面检查,无异常后,继续充氢灌;当氨瓶内压力与系统内压力接近时,充氨比较困难,此时,可开启压缩机降低系统内压力继续充氨;
(5)如果充氨过程中台秤动作,证明充氨量已达到设计充氨量的60%或达到计算充氨量,可以暂停加氨,如果系统投入运行发现氨量不足,可以补充氨液;
(6)如果氨瓶下部结霜融化时,证明氨液已加完,此时应先关瓶氨阀,再关加氨阀,并计算出氨量。更换氨瓶按上述步又继续加氨,直到完成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