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库建筑的安全、适用和耐久,首先应从基本建设的勘测、设计和施工阶段抓起 ,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 ,确保冷库基建工程的质量。冷库建成投产后,关键在于正确的使用和维修,维修应着重在不停产的、经常性的小修小补上,在必要冉才停产大修。冷库大修的范围。根据商业部1979年"冷库大修和扩大冻结试行办法"规定:
(1)冷库的屋顶、楼地板、内外墙、梁柱、基础等主要建筑严重损坏,其损坏的程度经有关技术部门鉴定,确实影响安全生产的。
(2)冷库隔热材料( 除松散材料可更换外)含水量达到伤和状态,库房降温效果明显下降,失效面积超过总面积的50%以上。
(3)冷库制冷工艺管道系统、机器设备和水电系统设备严重腐蚀损坏,经鉴定确实影响安全生产,以致不能保证冷库的正确降温或已丧失原设计能力的50%以上的。
以上三种情况有其中一项就可列人大修范围。冷库在建成投产后,在使用过程中往往会发生隔热材料受潮失效,墙面冻酥、墙体出现裂痕、屋顶漏雨、地坪冻鼓等各种建筑结构上的损坏现象,影响冷库的正常使用,严重时以致危及冷库的安全。因此冷库建筑在使用过程中必须经常检查,及时进行维护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