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冷设备的选择计算可按下列步骤进行 :
(1)确定制冷系统的制冷量。制冷系统的制冷量应包括用户需要的制冷量及制冷系统和供冷系统的冷损失。冷损失的大小可由设备和管道等的具体情况计算得出,一般可按附加系数确定。对于直接冷却系统,附加系数为5% ~ 7%;对于间接制冷系统,附加系数为7% ~ 15%。
(2)确定制冷系统的形式及制冷剂。制冷系统形式的确定是多种因素综合考虑的结果,一般应根据用途、总制冷量和当地环境条件等来确定。对于大型空调系统,制冷系统多选用单级蒸气压缩式,且选用冷水机组;对于有余热、废热可供利用的场合,制冷系统可选用吸收式。对于直接供冷系统或对卫生安全要求较高的用户,制冷剂应选用氟利昂;对于间接供冷系统,制冷剂可选用氨。
(3)确定制冷系统的制冷工况。
(4)根据制冷量和制冷工况选择制冷压缩机和电动机。
(5)选择冷凝器并确定冷却水量。
(6)选择蒸发器并确定载冷剂循环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