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压缩机的制冷量应能满足冷库生产旺季高峰负荷的要求,即压缩机制冷量应大于或等于机械负荷。一般在选择压缩机时,按一年中最热季节的冷却水温度(或气问)确定冷凝温度,由冷凝温度和蒸发温度确定压缩机的运行工况。但是,冷库生产的高峰负荷并不一定恰好就在气温最高的季节,秋、冬、春三季冷却水温(气温)比较低(深井水除外),冷凝温度也随之降低,压缩机的制冷量有所提高。因此,选择压缩机应考虑季节修正系数。
2、对于小冷库,如生活服务性冷库,压缩机可选用单台。对于较大容最的冷库和较大冷加工能力的冻结间,压缩机台数不宜少于两台,总的制冷量以满足生产要求为准,一般不考虑备用。
3、应尽可能采用相同系列的压缩机,便于控制、管理及零配件互换。
4、为不同的蒸发温度系统配备的压缩机,也应适当考虑机组之间有互相备用的可能性。
5、如压缩机带有能量调节装置,可以对单机制冷量进行较大幅度的调节。但只适用于运行中负荷波动的调节,不宜用作季节性负荷变化的调节,季节性负荷或生产能力变化的负荷调竹应另行配置与制冷能力相适应的机器,才能取得较好的节能效果。
6、为满足生产工艺的要求,往往需要制冷循环能获得较低的蒸发温度,为提高压缩机的输气系数和指示效率,保障压缩机的运行安全,应采用双级压缩制冷循环。氨制冷系统的压力比Pk/Po大于8时用双级压缩;氟里昂系统压力比Pk/Po大于10时,采用双级压缩。
7、制冷压缩机工作条件,不得超过制造厂家给定运行工况或国标规定的压缩机使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