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液化石油气管道设计应符合(G13 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规定。
2)液化石油气管道的施工、安装和试验应符合GB 50235-2010(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劳动部1996)的规定。
3)液化石油气管道的管径必须由压力、安全流速确定。
4)充装站设备、管道及附件、阀件应定期检查、检修和检验。
5)液化石油气压缩机室的布置应符合GB 50028-2006的规定。
6)汽车罐车装卸台(柱)。应符合GB 50028-2006的规定。
7)有铁路罐车装卸作业的充装站,应按GB 50028-2006的规定设置铁路栈桥。
8)充装站的消防设施应符合GB 50028-2006, 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9)充装站爆炸危险场所的电力装置设计应符合GB 50058-2006的规定。电气装置的施工与验收应符合GB 50257-1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10)充装站的防雷设计应符合GB 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规定。
11)充装站的静电接地设计应符合GD 90A3(化T_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定)的规定。
12)充装站的电气防爆、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应定期检验、检修。
13)自控仪表及通信设施应符合GB 50028-2006的规定并应定期校验、检修。
14)消防给水、排水和灭火器材应符合GB 50016-2014, GB 50028-2006的规定并应定期检查、检修。